(中文翻译:柏拉图哲学或柏拉图的哲学,尤指宣称理念形式是绝对的和永恒的实在,而世界中实在的现象却是不完美的和暂时的反映。)
宣称信仰柏拉图主义并非意味着接受柏拉图的所有见解,而往往只是对如下特定思想的认同,即理念形式是存在的、永恒的,并比世界中的现象更实在、更完美,甚至是唯一真正实在和完美的实体。这个体系还包括认为理念形式只能由灵魂所认识等。
对柏拉图主义的辩护有:语言对象的抽象描述的一般性和其所描述对象的特殊性的对比;数学对象的抽象和毫无疑问的精确性等。
柏拉图主义中的理念形式在不同的情形下往往具有不同的意义。如:一类事物的名称;数学对象;自然定律等。
柏拉图关于灵魂的思想:灵魂是单纯不能加以分解的,有生命和自发性,是精神世界的、理性的、纯粹的,因他有追求世界的欲望,而堕落到地上,被圈入于肉体中,注定要经过一个净化的阶段。
理想的灵魂是一个有条理的灵魂,其中较高的功能驾驭较低的功能,他有聪明(sofi,a)勇敢(andrei,a)、克己(sofros,unh)和正直(dikaiosu,nh)四种德行。有理性的生活是至善的,物质是不完善的,灵魂要从这种障碍物中解脱出来。
柏拉图将心灵“存有”(Being)的高层世界当作是不变的,和肉体的感官变异(Becoming)做对比。柏拉图的形式(Forms)或理念(Ideas),也就是永恒的绝对者(eternal absolutes)。对柏拉图主义者而言,普遍概念要比个别事例更真实。
柏拉图主义其后由基督教教父奥古斯丁改造,成为基督教的哲学论证,服务于神学教义。